国家税务总局表彰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附名单)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决定,授予北京市昌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等200个单位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称号,授予曾航等200名同志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决定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税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践行“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的中国税务精神,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税务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法治观念、道德水准、文明素养不断提高,各级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的能力水平显著提升,为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此次表彰旨在全面展示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并进一步激发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职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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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花盛开,税苑满庭芳。在“十三五”圆满收官、“十四五”稳步起航、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开局之际,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200个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200名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这既是对近年来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的检验展示,又是推进新发展阶段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加力行动。中央此次批准设立“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表彰项目,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税收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税务干部的关心厚爱,对于激发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积极投身党和国家税收事业、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面临日益艰巨繁重的税收改革任务,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时刻牢记初心使命、始终一路豪迈前行,遇水架桥、逢山开路,为顺利推进增值税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服务“六稳”“六保”大局作出积极贡献。这次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是经过层层推荐和严格规范评选产生的,是全国税务系统争先创优特别是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众多“文明之星”的突出代表。
人无精神不立,税无精神不兴。进入新发展阶段,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税收工作站到了新的起点,税务部门肩负着新的使命。2021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作出了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部署,丰富拓展了以“带好队伍、干好税务”为主要内容的内涵和举措,明确了2021年重点任务。干好税务,首先要带好队伍,带队之要则在精气神,提振精气神关键之策则是精神文明建设。各级税务机关要以此次评选表彰为契机,持续深入推进新发展阶段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精耕深进、久久为功,凝聚起广大税务干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精神动力,把税收改革发展的美好蓝图一步步变成现实。
持续深入推进新发展阶段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要坚持党建引领、政治统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确保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持续健康发展;要突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四史”教育和税收职责使命教育,大力弘扬和践行中国税务精神,让理想信念之灯永远在税务干部心中闪亮;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税务干部职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要聚焦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到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坚持守正创新、注重实效,突出税务特色、引领时代之风,练真功做实功、求实效问长效,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积蓄动能、提供保证。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张越 (010)6193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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